关于调整演出经纪人员资格证业务办理流程的提示
发布时间:2022-04-07 10:46:58 来源:文旅部
点击量:1135
《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印发<演出经纪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文旅市场发〔2021〕129号)于3月1日起正式实施。根据《通知》要求,现对演出经纪人员资格证业务办理流程进行调整。

现将公告内容汇总如下:
1、2022年3月1日起,演出经纪人员可通过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的全国演出经纪人员管理与服务系统,按相关要求办理证书激活、遗失补证、证书验证查询和证件信息变更等业务。
2、自2021年起通过全国演出经纪人员资格认定考试及2022年3月1日之后换发资格证的人员,领取新版演出经纪人员资格证(简称“新版资格证”),新版资格证由文化和旅游部颁发。
注意:新版资格证不设有效期,持证人员在从业期间应当依照文化和旅游部相关规定完成继续教育,继续教育的内容和规定由文化和旅游部另行制定。
3、2022年3月1日之后仍在有效期内的旧版资格证(发证单位为中国演出行业协会的演出经纪人员资格证)继续有效,持证人暂时无需更换新版证书。
注意:旧版资格证处于“无效”状态的,持证人需登录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按相关要求换领新版资格证后方可办理相关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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